******财政局关于明确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有限公司申报2024年度生产基地落户奖励材料。
******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由个体户广州市黄埔区庄记菜场转型升级设立,其生产基地“广州市黄埔区庄记菜场”于2021年12月31日获得《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2023年10月18日通过供港澳备案,种植生产基地面积288亩,可连续三年申请由市财政给予的每年每亩300元的落户奖励。本次申报2024年度落户奖励,奖励起止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上使用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标识流通产品数量已达到315吨,且已提供佐证材料证明流通量真实性,已达到申请2024年度落户奖励资金条件,该公司可申请奖励资金86400元。
******有限公司发放奖励资金86400元,并予以公示。
一、本次公示期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公示期7天。
二、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单位反映。
(一)电话:******
(二)传真:******
(三)信函: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716室;邮编:51053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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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由个体户广州市黄埔区庄记菜场转型升级设立,其生产基地“广州市黄埔区庄记菜场”于2021年12月31日获得《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2023年10月18日通过供港澳备案,种植生产基地面积288亩,可连续三年申请由市财政给予的每年每亩300元的落户奖励。本次申报2024年度落户奖励,奖励起止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上使用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标识流通产品数量已达到315吨,且已提供佐证材料证明流通量真实性,已达到申请2024年度落户奖励资金条件,该公司可申请奖励资金86400元。
******有限公司发放奖励资金86400元,并予以公示。
一、本次公示期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公示期7天。
二、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单位反映。
(一)电话:******
(二)传真:******
(三)信函: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716室;邮编:51053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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