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海洋微藻高值化产品开发及产业链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公示,内容如下:
******有限公司海洋微藻高值化产品开发及产业链建设项目阶段性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城头镇元洪投资区内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林声
联系电话:******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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