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盐津县水田易迁扶贫公共配套生猪屠宰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盐津县水田易迁扶贫公共配套生猪屠宰场项目
******委员会大坪社
******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目前已建成2条年产16万头生猪屠宰生产线,配套建成屠宰车间、食品加工车间、仓库、办公用房以及污水处理站等。本项目占地16287.53m2,总建筑面积13065.16m2。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健全,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