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1]FJ[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清市72座公益性水库维修养护集中管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须更正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巡视检查”中
“(1)日常巡查。应由巡查管护人员(巡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对工程进行日常检查。日常巡查频次应不少于表1规定的频次(对于巡查频次上级如有其他文件要求,以调整后要求为准),大坝出现异常或险情时应加密巡查,每次巡查均应使用福建水库巡查APP如实、全面、准确地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发现的隐患等异常现象。
表1 小型水库大坝日常巡查频次
序号 | 巡查时段 | 巡查频次 | ||
初蓄期 | 运行期 | 特殊情况 | ||
1 | 非汛期 | 2次/周 | 1次/周 | 1次/天 |
2 | 汛期 | 1次/天 | 1次/2天 | 1次/天 |
注:表中特殊情况指遭遇连续暴雨、大暴雨、库水位快速上涨或高水位等情况。”
现更正为
“(1)日常巡查。应由巡查管护人员(巡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对工程进行日常检查。日常巡查频次应不少于规定的频次(对于巡查频次上级如有其他文件要求,以调整后要求为准),汛期,巡查责任人每天至少巡查一次,技术责任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当遭遇连续暴雨、大暴雨、库水位快速上涨或高水位等情况时,巡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非汛期,巡查责任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大坝出现异常或险情时应加密巡查。各级水利部门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人、巡查人员严格落实《水库大坝汛期工作日志》填报制度,规范填写工作日志,每次巡查应规范使用水库巡查APP,如实准确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上报发现和处置的问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同之处,请以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局
地址:******街道清展街1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清昌大道国税家苑1号楼4梯70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孟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