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市场价值评估工作的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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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平潭县殡仪馆的公益属性,******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工作进行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潜在房地产等资产评估公司需做好以下************有限公司方实际持有的剩余经营期内可预期的经营性利润及动产剩余价值分成进行作价评估。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填写报价回复函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1月8日前一并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即为有效报价,******。
附件:回复函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回 复 函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我方已全面阅读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工作的询价函内容及相关要求,充分理解并掌握了该项目的有关情况,我方提供有关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函,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我方报价为 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