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盐津县柿子甘岩子石英砂矿开采项目(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网络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s/14ngnzZydeWqgZ3Ce7-hdzA 提取码:47ii
(2)公众可前往******有限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①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昭通市盐津县柿子镇新区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②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邮箱:******23@qq.com
通讯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海楼明珠二期1106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而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征求意见范围内。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s/1mWGvZy2Wj-T8AuGRulGbIQ 提取码:fec3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后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的邮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9月11日至9月24日。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