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田镇锦美村2023年旱改水项目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0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福清市龙田镇锦美村2023年旱改水项目(招标编号:E************001)补充通知二公布如下:
1、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无要求 þ现金 þ电子保函 þ其他 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及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2、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1、2、3、4种形式提交。
3、投标须知前附表8条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新增条款:
10.21关于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要求增加如下:
******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担保公司开函且应通过平台的在线验证结果,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电子担保保函以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开评标系统对电子担保保函在线验证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相关提示及《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操作导致投标人开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2关于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要求增加如下:
******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保险公司开函且应通过平台的在线验证结果,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电子保证保险以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开评标系统对电子保证保险在线验证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相关提示及《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操作导致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证保险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5日09:00:00(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条款一并更正)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二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