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学院MEMS微纳制造实验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特公告相关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学院MEMS微纳制造实验室项目
******学院选址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先创科技园,租用泉信科创园1#厂房1F(建筑面积900m2),购置光刻机、刻蚀机、键合机等设备,对4英寸和6英寸两种型号芯片进行实验研发,设计研发规模为研发芯片5万片/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大学施良侨科技实验大楼11层
联 系 人:吴工;电话:0595-******;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
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
******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