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学东部校区(酒仙桥、金台路)保洁服务项目,参与洽谈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2月25日前与单位进行沟通联系。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学东部校区(酒仙桥、金台路)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对酒仙桥校区综合楼、宿舍楼、明睿楼、旭伟楼、实验楼、报告厅等小计6600余平米场地;金台路校区合二教室、教学楼、三号楼等小计2300余平米场地的楼道、卫生间、教室进行日常保洁服务。
项目概况:项目共涉8900余平米。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拟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内容及方式:联系方式及资格要求所提及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
项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老师010-******
洽谈时间、地点及现场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大学官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