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拟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以下简称标的物)的外运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苛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外运综合利用工作
2.数量及费用:
2.1项目按省内水泥厂分布情况,分两条路线进行招投标,每条路线单独核算,分别报价,同一家投标方可投多条路线。路线及外运综合利用数量设置如下:(1)邵武、顺昌方向(含南平地区所有县市),每月至少4000吨;(2)龙岩方向(含龙岩地区所有县市),每月至少8000吨。
2.2中标单位应积极推广标的物的综合利用,每月按要求将标的物运送到有资质的企业(下游单位资质证明须到招标单位备案)进行综合利用。每运送1吨白泥,招标方则按相应的中标价(含税)相应支付运费补贴,并以此报价。运输重量以青山纸业的地磅计量为准。
2.3奖励机制:各条路线所外运综合利用标的物数量每月超过中标数量3000吨(含),即达到中标数量+3000吨以上时,则每吨在结算价的基础上奖励1元/吨;若超过中标数量6000吨/月(含),即达到中标数量+6000吨以上时,则每吨在结算价的基础上奖励2元/吨(含已奖励的1元/吨);若超过中标数量9000吨/月(含),即达到中标数量+9000吨以上时,则每吨在结算价的基础上奖励3元/吨(含已奖励的2元/吨)。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标的物系青山纸业生产性固体废料,招标方不予任何质量保证和担保。但该废料若因招标方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费用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根据费用变化情况重新协商定价。
3.2中标单位应根据标的物的特性,自行安排装车、运输车辆运送标的物,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标的物装运起点为青山纸业青州小泥坑(石窠塘山)白泥临时堆场,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招标单位指定的临时堆存点。
3.3各条路线的中标方只能在自身中标的区域内将白泥运送至综合利用厂家,不得跨区运送,干扰市场。若有违反,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并保证金不予退还。
3.4项目标的物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在运输中途将运输物品随意倾倒,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转卖、外送或在非指定地点堆放。若发现违法违规处置标的物或产生污染的,第一次扣罚2万元,第二次扣罚5万元,第三次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终止合同。由于中标单位的行为,在运输、综合利用、销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过程中所引起的环保污染事故、民事纠纷等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造成招标方损失的将根据所发生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5标的物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季度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春节所在月份不考核,该季度按2个月计算),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数量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5.1中标单位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每个季度应达到中标数量*3以上(春节所在季度按两个月考核),年度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11个月计)必须达到中标数量*11以上(公司供应量不足除外),少外运1吨扣5元,从运输费用中扣除;若运输费用不够扣除,则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减少的金额应于次月15日前补齐,超过时限未补齐的按照未补齐金额的1%每天缴纳滞纳金。
3.5.2白泥外运数量季度考核若未完成,则从当季度的结算款中扣款;白泥外运数量考核实行年度总结算,年度未完成考核数量的,则在当年最后一个季度的结算款进行结算扣罚,并保证金不予退还。年度完成总量考核的,则退回当年度所有的扣款。
3.6中标单位在开始履行合同的前3个月外运综合利用数量合计无法达到中标数量的50%时,视同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终止合同。
3.7中标单位应保持运输路段整洁;装车和运输工作应服从青阳公司所委托装车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遵守青阳公司及现场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标的物的运输过程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中标单位应对运输人员进行运输物品及运输过程的安全培训工作,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3.8合同执行期间,招标方有权根据生产管理的需要,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不予任何补偿。中标单位如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招标方并保证金不予退还。
3.9中标单位在标的物的运输、综合利用等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3.10若遇国家政策调整、环保要求提高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以及交通管制、运输路段修路等造成原运输道路无法通行费用增加,中标方可向招标方提出诉求,经招标方调查确认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3.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4.项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及信用良好的企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有,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5.2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资质或工业废渣清理服务资质,应提供相应的营业许可证,具有满足履行合同的资质与能力。
5.3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标的物综合利用证明(合作企业证明标的物作为其企业原料使用),若有标的物室外堆放的,应具备堆放三防措施(标的物堆放须放雨棚内,要有标的物堆放点雨棚拍照证明),以上材料须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5.4投标人应提交标的物综合利用方案(方案应写明综合利用企业名称、标的物综合利用数量、可满足标的物运输的车辆来源、运价等必要条件,并确保方案能得到有效实施)或近两年标的物的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综合利用企业的综合利用证明、承诺书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合同、证明、承诺书及委托书均应有数量标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2025年2月19日17:0******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2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至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
8.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有限公司网站******。
1688采购门户网址******。
福建轻纺公司网站******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0598-******(招标办)廖工******250(技术联系人)
******有限公司
******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